計算個人所得稅之方法 2018年最新版
提供計算個人所得稅之方法指引2018年最新版,針對收入來自:簽署3個月以上及3月以下勞動合同之居民的薪資、工資、補助
I. 針對簽署3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之居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法
- 對於來自薪資、工資、經營之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之依據為:被課稅收入、稅率并根據分段累進表進行計算
- 根據分段累進表計算個人所得稅之情況包括:3 個月以上之勞動合同(包括在很多地方簽署3 個月以上之合同、簽署3 個月以上之合同但在合同結束日前辭職者)
- 計算個人所得稅之時間點為支付之時間點。例子:於5/1/2016 付12/2015 之薪水,則於1/2/2016計算個人所得稅。
計算個人所得稅之公式,具體如下
要繳之個人所得稅 |
= |
被課稅收入 |
X |
稅率 |
其中
A. 被課稅收入=應納稅所得-扣除款項
其中:
1.應納稅所得=總收入- 免稅款項
1.1) 總收入:為所有收入金額,包括:薪資、工資、酬金及有薪資、工資性質之其他被課稅收入,包括津貼、補助款項...
1.2) 免稅之款項包括:
a) 不超過730.000/ 月之中午伙食費(如企業自己煮飯、訂餐、發餐券給人員則全部免稅,也就是說不會被算進被課個人所得稅之收入)
VD: a )貴司支付伙食費為800.000 越盾/月。則能免730.000,剩下 (800.000
- 730.000 = 70.000 將被算進被課個人所得稅之收入。)
- b )例子:
貴司給的伙食津貼為650.000 越盾/月則只能免650.000
注意:能扣除的中午伙食費不能超過730.000 越盾/人/月
根據第26/2016/TT-BLĐTBXH 號通知的規定,自2016/10/15起
b) 服裝津貼不超過5.000.000/年(如為實物則全部免稅)
例子:貴司要支付服裝津貼為4.500.000/年/人則全部免稅
如支付5.500.000/年/人則免5.000.000/年/人,剩下(5.500.000 - 5.000.000 = 500.000 將被算進被課個人所得稅之收入。)
- 如貴司用實物(給員工買服裝)將不算進員工被課個人所得稅之收入。
c)根據公司規制、電話津貼、出差津貼之支付額
根據第111/2013/TT-BTC
號通知第2條第2款的規定:
đ.4)辦公室用品、出差費、電話、服裝,... 的支出額高過國家現行規定、針對如下情況,支出額不算進被課稅收入:
đ.4.2)目前營業所得稅之法律尚未規定此問題。因此該項目根據公司的規定、規制來執行。
例子:貴司的規制是給銷售員的電話津貼為200.000越盾/月,則此款項是免稅的。
d) 代付的房屋租金不超過被課稅的總收入15% (未含租金、水電費及其他相關服務)
根據於2/3/2016的第801/TCT-TNCN
號公文:
由資方代付的房屋租金、水電費及其他相關服務費(如有),以實際的代付金額算進被課稅收入但不超過被課稅的總收入15%(未含房租、水電費及其他相關服務費用(如有)),不分支付收入之地點。
-根據總稅局於24/4/2014的第1381/TCT-TNCN
號公文,不被算進被課稅收入之津貼、補助款項被綜合在由國家有權機關發行之津貼、補助綜合項目。此項目被作為確定被課個人所得稅之收入(來自薪資、工資之收入)的依據。
例子:A員工的被課稅的總收入為10.000.000 (未含房屋租金),公司提供5.000.000/月房租津貼。那麼最多被算進被課稅收入:10.000.000 x 15% = 1.500.000 (免稅之收入 = 5.000.000 - 1.500.000 =
3.500.000)
e)休息日、例假日及加班的薪資高過平日的薪資
例子:白天的薪資為40.000越盾/小時,但加班費為60.000 越盾/小時,那麼免稅收入為:60.000 - 40.000 = 20.000越盾/小時
f)由付收入的組織、個人付給勞方本人或勞方家庭的葬禮、喜事之金額根據組織、個人的規定及符合確定被課營業所得稅收入額度(根據履行營業所得稅法律之指引文件)
->根據營業所得稅之法律規定:在企業納稅年度,上述福利的支付總額不超過一個月的平均實際薪資。
- 其他福利要算進被課個人所得稅之收入。
注意:上述津貼、補助款項需要在公司規制或勞動合同清除規定:領取條件及額度
2. 抵免、扣除款項包括:
+ 家境扣除
- 針對繳稅者為9 百萬越盾/月、108百萬越盾/年
- 針對附屬為3,6 百萬越盾/月(需要登記扣除家境之附屬)
+各項強制保險:根據2015比例如下:社會保險(8%), 醫療保險(1,5%), 失業保險 (1%) 及在一些特別領域的失業保險。.
+ 各項慈善、人道、學習激勵捐款
B. 稅率
- 根據第111/2013/TT-BTC 號通知的第01/PL-TNCN 號附錄之規定,適用於分段累進稅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如下:
級別 |
被課稅收入/月 |
稅率 |
計算要繳納之稅款 |
|
第一方法 |
é第二方法 |
|||
1 |
至5百萬越盾(百萬) |
5% |
0百萬+ 5% 被課稅收入 |
5% 被課稅收入 |
2 |
5百萬越盾以上至10 百萬越盾 |
10% |
0,25 百萬+ 10% 被課稅收入(5百萬越盾以上) |
10% 被課稅收入- 0,25 百萬 |
3 |
10百萬越盾以上至18百萬越盾 |
15% |
0,75 百萬+ 15%被課稅收入(10百萬越盾以上) |
15% 被課稅收入- 0,75 百萬 |
4 |
18百萬越盾以上至 32 百萬越盾 |
20% |
1,95 百萬+ 20%被課稅收入(18百萬越盾以上) |
20% 被課稅收入- 1,65 百萬 |
5 |
32百萬越盾以上至 52百萬越盾 |
25% |
4,75 百萬+ 25%被課稅收入(32 百萬越盾以上) |
25% 被課稅收入- 3,25 百萬 |
6 |
52 百萬越盾以上至 80 百萬越盾 |
30% |
9,75 百萬+ 30%被課稅收入(52 百萬越盾以上) |
30 % 被課稅收入- 5,85 百萬 |
7 |
80百萬越盾以上 |
35% |
18,15 百萬+ 35%被課稅收入(80 百萬越盾以上) |
35% 被課稅收入- 9,85 百萬 |
接下來Everwin會計公司舉一個例子以便你對計算個人所得稅之方法有個清楚的了解
例子:Dũng先生在Everwin顧問及會計公司工作。3/2015 ,他得到如下收入款項:
按工作天數計算之薪資:40.000.000 (其中基本薪資為6.000.000,是Dũng先生參加社會保險的薪資額)。注意:到2016年:參加社會保險的薪資額為:寫在勞動合同之薪資及津貼、補助)
- 獎金: 500.000
- 伙食津貼: 500.000
- 電話津貼: 200.000
(各項獎金、津貼、補助等已被規定在公司規制)
此外:Dũng先生養兩個18歲以下之孩子,已在公司登記附屬。
計算Dũng先生在3/2015 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之方法如下:
計算Dũng先生的被課稅收入
被課稅收入=總收入-免稅款項
- 總收入 = 40.000.000 + 500.000 +
500.000 + 200.000 = 41.200.000
- 免稅款項 = 500.000 (伙食津貼) + 200.000 (電話津貼) = 700.000
=> 計算被課稅收入 = 41.200.000 - 700.000 = 40.500.000
2.計算Dũng先生的抵免、扣除款項
- 自己= 9.000.000
- 兩位附屬= 2 x 3.600.000 = 7.200.000
- 保險款項
社會保險(8%) = 6.000.000 x
8% = 480.000
醫療保險(1,5%) = 6.000.000
x 1,5% = 90.000
失業保險(1%) = 6.000.000 x 1% = 60.000
- 保險款項總金額= 480.000 + 90.000
+ 60.000 = 630.000
=> =>扣除款項總金額=
9.000.000 + 7.200.000 + 630.000 = 16.830.000
3. Dũng 先生的被課稅收入為
被課稅收入=應納稅所得-各抵免、扣除款項
= 40.500.000 - 16.830.000 = 23.670.000
那麼:Dũng先生的收入為第四級:: "18 百萬越盾以上至 32百萬越盾"
確定Dũng先生的被課稅收入后你們及可以算出Dũng 先生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具體如下
4. 計算Dũng 先生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兩種方法)
第一方法:根據普通方法計算
- 根據分段累計稅表的級別計算(請看上述之分段累進稅表)
- Dũng先生的被課稅收入為23.670.000,那麼有如下四個級別:
第一級:被課稅收入:(至5百萬越盾)X稅率5%:
= 5.000.000 × 5% = 250.000
第二級:被課稅收入:(5百萬越盾以上至10百萬越盾)X稅率10%:
= (10.000.000 – 5.000.000) × 10% = 500.000
第三級:被課稅收入:(10百萬越盾以上至18 百萬越盾)X稅率15%:
(18.000.000 – 10.000.000) × 15% = 1.200.000
第四級:被課稅收入:(18百萬越盾以上至32百萬越盾)X稅率20%:
(23.670.000 – 18.000.000) × 20% = 1.134.000
=> Dũng先生在3/2015 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
= 250.000 + 500.000 + 1.200.000 + 1.134.000 = 3.084.000
第二方法:根據快捷方法:
- 我們有:Dũng先生的被課稅收入為23.670.000。你們上述的01/PL-TNCN 號附錄上的(第四級及“第二方法”之欄位),會看到:屬於第四級(18 百萬越盾以上 至32 百萬越盾)
-根據“第二方法”之欄位的公式,我們有:
要繳納之個人所得稅= 20% 被課稅收入 - 1,65 百萬越盾 = (20% X 被課稅收入) – 1.650.000 = ( 20% x
23.670.000) - 1.650.000 = 3.084.000
II. 針對簽署 3 個月以下合同者(季節性)之個人所得稅計算法
- 給不簽勞動合同的居民或簽(03) 個月以下勞動合同,有總收入為(2.000.000) 越盾以上/次的居民付工資、酬金、其他費用之組織、個人則在付給勞資前要在收入上扣稅10% 。
例子:貴司與A員工簽署2個月之勞動合同,每個月付3.000.000 薪資及300.000 伙食津貼(如為季節性之員工,則伙食津貼不能免個人所得稅)
針對季節性員工之個人所得稅之計算法如下
要繳納之個人所得稅= (3.000.000 + 300.000)
X 10% = 330.000
當扣除他們的個人所得稅時:個人有權要求付收入之組織、個人在每次扣稅提供扣除憑證或在一個稅期內針對多次扣除稅提供一份扣除憑證。
-如果個人只有唯一一個收入屬於要根據上述比例進行扣稅,但預計被課稅的總收入在扣除家境后還沒到要繳稅的程度,則有收入者做切結書(根據92號通知的02/CK-TNCN 號範本),并將其交給支付收入的組織當做暫時未扣個人所得稅之依據。
->根據勞方者之切結書,組織支付不扣除稅之收入。結束納稅年,組織仍要整合還沒到要被扣稅程度者之名單及收入(寫在附在稅務管理指導文件的範本)并呈送給稅務機關。做切結書者要對自己的切結書負起責任,如被發現有詐騙,則會根據稅務管理法之規定處理。
-
做02/CK-TNCN 切結書者要在做切結時間點登記稅并有稅號。
Everwin會計公司敬祝貴司成功。